發布時間:2023-04-28 點擊:35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實施《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更好促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進一步推進交通運輸與旅游深度融合和創新發展,更好助力交通強國建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更好助力擴大內需戰略,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加美好的交通運輸服務和高品質的旅游生活,文化和旅游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國鐵集團決定共同開展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國鐵集團辦公廳 關于開展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 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郵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交通運輸局,國家鐵路局所屬各單位、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國鐵集團所屬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進實施《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更好促進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文化和旅游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國鐵集團決定共同開展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通過對近年來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發展工作的階段性盤點,遴選出一批對區域旅游業發展基礎性支撐作用明顯,旅游資源富集、產品知名度高,交通設施旅游服務功能突出的標志性交旅融合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好經驗、好模式、好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導功能,進一步推進交通運輸與旅游深度融合和創新發展,更好助力交通強國建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更好助力擴大內需戰略,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加美好的交通運輸服務和高品質的旅游生活。 二、推薦對象 推薦案例應為交通運輸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實體項目、產品項目,重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一)交旅融合基礎設施建設類 1.干線旅游公路。指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和良好的景觀風貌,能夠串聯沿途景區景點,旅游服務設施完善、自駕體驗舒適,集通達、體驗、游憩、教育等復合功能于一體的旅游主題公路,除主線外還包含必要的慢行系統、服務設施、解說系統等。具體可包括依托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改造的特色或主題類旅游公路。 2.鄉村旅游公路。指農村公路中以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文化振興、農民富裕等為目標規劃建設的產業路、旅游路。同等條件下,優先鼓勵和支持已經取得“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和“十大最美農村路”的縣(市、區)申報。 (二)旅游交通產品創新發展類 3.公路旅游產品。指將公路運輸與旅游緊密結合的項目,包括便捷高效的“快進”“慢游”交通網絡,“一站式”“定制化”的運游融合服務、智慧旅游客運服務等項目,以及“橋梁+旅游”融合項目,依托交通服務設施建設的自駕車房車營地、驛站和露營地等。 4.水運旅游產品。指將水上運輸與旅游休閑、沿線旅游資源開發等緊密結合的項目,包括旅游航道、內河、沿海旅游客船、郵輪游艇等交通設施或線路產品。 5.鐵路旅游產品。指為促進旅游發展,結合市場需求開發建設的鐵路旅游產品、特色旅游專列、短途觀光線路和鐵路旅游裝備等,包括遺產鐵路旅游線路、精品鐵路旅游線路、特色旅游列車、旅館列車、景區觀光列車、特種觀光列車等。 6.航空旅游產品。指為促進旅游發展,結合需求開發建設的航線、航空旅游設施設備和“通航+旅游”產品等,包括低空旅游航線、紅色旅游航線、“干支通、全網聯”航線、通用機場、低空旅游產業園、通航旅游小鎮及空中游覽、跳傘飛行、通航新興娛樂消費等低空旅游產品。 7.交通文化旅游產品。指通過對具有歷史文化、精神價值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等交通遺產資源的保護開發而形成的旅游線路、旅游產品以及相關宣傳教育設施。 (三)交通設施旅游服務提升類 8.拓展旅游服務功能的客運樞紐。指具有地方文化或主題特色,融合交通、旅游、物流、消費等復合功能,與周邊景區融合發展的客運樞紐。具體可包括依托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郵輪碼頭等客運樞紐建設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等。 9.主題郵局。指針對廣大游客需求,充分利用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等現有空間設立的具有地方特色和旅游特點的郵局,可提供特色郵品和文化創意產品等旅游特色的郵政服務。 10.交旅融合信息服務平臺。指實現旅游和交通大數據共享,融合旅游信息和交通信息等多種功能,能夠為社會公眾提供交通出行、旅游等綜合信息服務的數據平臺。 案例可以是以上類型中的一種,也可以是多種類型的融合。規劃設計、政策標準等文件類案例暫不列入此次案例推薦范圍。 三、案例要求 推薦案例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案例所依托的項目應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優先支持2017年及以后新建或者改擴建項目。對于列入交通強國建設試點范圍的項目優先鼓勵和支持申報。 (二)案例所依托的項目合法合規,已經建成落地并投入使用,運營時間原則上不低于1年。 (三)案例所依托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主體為在我國境內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未被認定為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 (四)案例所依托的項目對促進旅游業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效果顯著,旅游等經濟效益突出,社會效益明顯,且人民群眾在旅游、出行方面獲得感強、滿意度高,發展前景持續看好,發展潛力持續釋放。 (五)案例所依托的項目在規劃建設、投融資、運營、管理、服務機制等相關方面創新性強,探索出一套相對成熟的經驗、模式,基本具備在全國復制推廣的示范價值、引領功能。 (六)案例所依托的項目不存在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問題,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等方面未出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四、推薦要求 (一)推薦數量 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推薦不超過5個案例。中國民用航空局、國鐵集團單獨組織本系統推薦工作,可推薦不超過10個案例,上報案例應征求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意見。 (二)申報單位 申報單位可以為地方人民政府,各級文化和旅游、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郵政管理等部門、直屬單位和相關企事業單位。 (三)推薦程序 1.自愿申報。申報單位可以直接或通過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門提出申請。鼓勵和支持多單位聯合申報、跨行政區劃聯合申報。 2.省級推薦。省級文化和旅游、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郵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推典型、樹標桿、強示范的原則,共同組織有關方面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由省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行文推薦。 3.專家評審。文化和旅游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國鐵集團等將組織專家對推薦案例進行專家評審,并提出首批交通運輸與旅游融合創新發展典型案例名單,案例分為十佳案例和典型案例。 五、有關技術要求 (一)材料要求 案例需附詳細介紹材料(doc格式),要求主旨清晰、層次分明,著重突出重點、體現亮點,文字表述須簡明扼要。附相應圖片,單張圖片大小應不低于2M,備注圖注。如有視頻材料可一并發至指定郵箱。 案例及相關材料一經申報即視為授權活動組織方可在活動專題等宣傳推廣中發布及無償使用,且有轉授權的權利。 (二)內容要求 1.基本概況。明確項目位置、長度、規模等基本信息,重點說明項目立項時的背景、所具備的條件、打造目的與目標,概括描述項目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等情況。 2.項目特色。重點介紹案例的開發建設思路、方法、模式及創新舉措等內容,要突出融合特色或亮點。 3.主要成效。用事實、數據等闡述創新做法、先進經驗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 具體表述形式可根據案例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請各省級文化和旅游部門于2023年6月23日前,登陸填報系統完成報送;紙質材料請郵寄至指導單位;如有視頻材料請發送至郵箱。 六、聯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 張偉 010-59882060 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 李鎦洋 010-65293103 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 張曉東 010-51897624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 宋緒家 010-64091891 國家郵政局普遍服務司 陳海山 010-88323207 國鐵集團經營開發部 付睿 010-51841135 填報網址: http://123.126.105.214:8008 系統支持: 沈陽 13718604220 紙質材料接收單位: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 王萌萌 010-58278949 18601208402 郵 箱: wmm_jky@126.com(僅限視頻材料)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10號院交通運輸部辦公樓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 國鐵集團辦公廳 2023年4月23日